外汇管理政策
发布时间:2019-02-19 来源:嘉兴港区
1、与国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一致,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及进口付汇备案手续。
2、区内机构(行政管理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及其他经济组织)外汇收支按照境内区外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。
3、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外汇登记、电子数据核注等手续,取消每年的企业核证制度。
1、与国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一致,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及进口付汇备案手续。
2、区内机构(行政管理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及其他经济组织)外汇收支按照境内区外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。
3、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外汇登记、电子数据核注等手续,取消每年的企业核证制度。